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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安全稳定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5-01-1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体制机制,预防和减少学院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院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学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有序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院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主要责任。由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其他中层干部担任副组长。学院办公室、学工办、教学科研办公室负责人等为成员,迅速建立起全院联动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系统全面的做好学院师生安全稳定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稳定工作,包括学院的政治稳定、意识形态领域舆情监控、师生思想动态掌握引导、重点人管控、敏感期学院综合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安全管理、保密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适用于院内所有师生员工。

本办法所称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是指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和本职岗位上必须履行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第二章 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既抓分管工作又抓安全稳定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稳定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第七条 按照职责分工,学院须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主动承担起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责任,认真抓好院内的安全稳定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八条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及相关规定,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安全员具体负责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做好本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加强对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学术交流的管理和正确引导, 严格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管理。

(三)掌握学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妥善处置涉及本学院的舆情事件。

(四)落实本学院参加重大活动人员的初步政审工作:建立学院重点人工作台账,落实管控措施,维护学院意识形态安全。

(五)建立学院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台账,定期摸排, 落实责任。及时化解,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做好学院所属师生员工的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七)做好学院困难群体的服务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八)做好学院的保密工作。

(九)妥善处置涉及学院的安全稳定事件。

(十)完成学校组织安排的其他安全稳定工作任务。

第九条 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各系、科室等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组长分工及职责:

1.负责管理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以及对其他小组成员管理工作。

2.督促落实小组人员对学院师生安全稳定工作网格管理的反馈、沟通、汇报工作。

3.定期检查各成员的安全稳定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

4.向上级汇报学院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副组长分工及职责

1.辅助组长做好学院具体的安全稳定工作。

2.对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具有管理、监督、检查和及时沟通的职责,督促各个小组成员做好本职工作。

3.及时与上级、下级做好本学院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传达、部署指导等工作。

4.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各小组成员协助安全稳定工作小组组长、副组长做好学院具体的安全稳定工作;具体执行学院安全稳定网格化工作;向上级领导报告职责内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方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1.学院办公室

办公室人员做好学院师生的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下发的会议文件、政策法规、纪要等,向学院师生传达文件精神等;迅速客观地上报全院的网格信息,如师生网格化数据、地 域数据,及时更新学院网格内容等;做好学院师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将安全教育贯穿到学院每位师生员工;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寒暑假前后,根据情况开展相关内容(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财务安全等)的安全检查和重要提示;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关于安 全稳定相关的学习培训、实践活动;对上级部门抽查巡查出的隐患问 题,及时整改,如无法整改或者整改有困难,及时汇报上级领导;严格按照学校、学院保密规定,做好相关文件的存档,保密等安全稳定工作;做好学院师生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2.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年级学生辅导员做好与学生各类信息相关的安全稳定网格化管理工作。及时向学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向上级反馈学生有关网格工作等(人员、宿舍),做好与学生的沟通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 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网格化建设,落实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广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心理排查工作,调研学生思想动态,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辅导员定期走进学生宿舍,排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学院控烟管理,切实有效做好引导工作。

3.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

1)教务人员做好师生相关的教学安全稳定工作。负责学院教师上课、调课、教学实践等相关工作;特殊情况,做好师生的教务工作;做好教学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学生成绩、试卷归档等);其他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2)负责科研、研究生管理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教师科研成果的确定、以及教师遇到的科研相关的困难,帮助教师及时解决;研究生关于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对所属网格(研究生人员、研究生宿舍等)安全教育、组织活动、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做好研究生安全网格存档工作;做好科研相关工作保密工作等;其他安全稳定相关工作。

4.安全员

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安稳小组领导传达学校和保卫部门的相关文件、材料、会议通知、等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信息;收集各部门的工作 材料并进行准确高效的汇总后,及时汇报领导,领导审核无误后,上交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全院安全稳定工作人、地、物等网格工作的台账,及时更新,准确填写,做好存档、备份等工作;辅助各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如学院教职工、师生办理车证、居住证);做好学校部门、学院安全稳定小组安排的相关保卫工作。


第三章 安全稳定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十条 学院将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对在加强完善安全稳定工作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重要贡献的院内部门和师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学院对在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学校:

(一)阻挠、干涉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

(二)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四)对学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有效解决,负有主要责任的;

(五)其他危害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情形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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